(02)8369-5898
09:00~18:00
最新消息
NEWS
法律諮詢
CONSULTATION
律師介紹
LAWYER
服務項目
FIELD
律師費用
FEE
案例分享
CASES
聯絡我們
CONTACT
本所當事人W女遭對造提起請求確認離婚無效等之訴訟,經本所代理家事一審訴訟程序,最終雙方於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調解成立,對造不再主張離婚無效。 ☆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 ☆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