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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當事人M男遭對方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一審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庭判決我方勝訴,對造提起上訴,經本所再代理民事二審訴訟程序,獲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判決駁回對方之上訴,我方再次勝訴! ☆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 ☆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