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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當事人L女向對造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及返還權狀等訴訟,經本所代理民事一審訴訟程序,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及應返還權狀! ☆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 ☆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