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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當事人L男委託本所律師為聲請監護宣告程序之代理人,最終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裁定我方當事人為受監護宣告人之監護人。 ☆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 ☆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