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任何法律上的需求或問題
請隨時與我們聯絡
(02)8369-5898
09:00~18:00(週一至五)

(02)8369-5898

09:00~18:00

(週一至五)

在繼承人分割遺產前遺產為公同共有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民法第1151條、第828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是被繼承人死亡後,於其繼承人分割遺產前,被繼承人所留之不動產應為其繼承人全體公同共有(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475號民事判決)。


☆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
☆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


LINE ICO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