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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侵害著作權時應有的對策

一、先查明對方是否著作權人?
    請先確定對方是否合法擁有著作權或為著作財產權之專屬被授權人。
二、對方提起告訴是否已逾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此應該對方知悉侵害事實及加害人時開始計算。
三、侵害之行為如何?侵害之客體為何?
    例如究竟是陳列、持有、散布、交付、重製或公開播送等等;例如究竟是是音樂著作、美術著作或語文著作等等。
四、該行為是否正符合法律所禁止之行為?所侵害的權利是否正為對方著作權的權利範圍之內?
   行為態樣很多,先檢視是否有落入法律規定之處罰範疇;另所侵害到的,是否正為對方得主張之權利範圍。
五、是否為合理使用範圍之內?
    若屬合理使用,則可以無庸負擔刑責(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參照)。



☆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
☆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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